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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 一、本專案限以外幣綜合定期存款方式辦理,本行不另行製發定存單,客戶亦不得就該等外幣綜合定期存款辦理質借、質押及設定質權。 |
| 二、本專案交易相關說明如下: |
| (一)以網路銀行承作者,限透過本行網路銀行臺幣帳戶換匯轉存入美元帳戶承作(可至本行網路銀行進入「外幣定存服務」-「定存專案」專區操作)。 (確認操作流程) |
| (二)以行動銀行承作者,限透過本行行動銀行臺幣帳戶換匯轉存入美元帳戶承作(可至本行行動銀行右下方「選單」進入後,點選上方「外幣」-「外幣定存」-「專案定存」操作)。 |
| (三)臨櫃交易承作方式相關說明:限專案期間由他行新匯入或現鈔存入(外幣現鈔買賣限美元、歐元、日幣、港幣及人民幣五種幣別,其他幣別恕不受理)之新資金,或既有非美元存款換匯轉存承作。 |
1.新資金之定義為:專案期間自其他金融機構匯入、理財商品所撥發配息或以本行受理之現鈔存入之新臺幣、外幣資金,以及本行薪資轉帳戶入帳之薪資(以外幣現鈔存入者,按本行牌告即期買入匯率與外幣現鈔買入匯率之差額加收現鈔處理費),且未承作過本行理財或定存等商品。 2.既有非美元資金換匯轉存之定義為:既有新臺幣或非美元之外幣資金須於專案期間內換匯轉存,且換匯轉存承作本專案交易,並應自不含換匯當日之次日起7個日曆日內(即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於本行營業日完成承作本專案(資金換匯後未承作過理財或定存等商品)。如前開期間末日遇例假日或國定假日者,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舉例說明:本行客戶A於專案期間內欲參加專案定存,並於4月5日(T)以既有新臺幣資金換匯10萬美元,則該筆資金最後承作本專案定存日期為(T+7)4月12日,換言之,須於4月12日前轉存完畢,若4月12日為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3.以下情況皆不符合本專案可承作資金:(1)於本行申購美元計價之外幣理財商品滿期金/贖回金/解約金、(2)既有之美元活存/定期存款/撥發利息、(3)本專案期間將既有之美元和他人(包含法人戶)資金互轉再行匯入、(4)專案期間自本行匯(領)出至他行再匯入(存入)本行之美元、(5)外幣證券戶贖回款(美元),外幣複委託贖回款。 |
| 三、非承作本專案之匯入匯款資金,所產生之手續費不在臨櫃匯入匯款手續費優惠範圍內。臨櫃匯入匯款手續費優惠舉例說明:本行客戶A先生欲承作本專案3萬美元,並於專案期間內由其他金融機構匯入1筆8萬美元,則扣除欲承作專案3萬美元(不計手續費),A先生仍需承擔剩餘5萬美元之匯入匯款手續費。計算公式:【(單筆匯入款總金額-可承作專案之金額)*本行外幣匯入匯款手續費率*美元對臺幣牌告匯兌。前述手續費依本行外匯存匯業務各項費用計收標準計收,最低收新臺幣貳佰元,最高收新臺幣捌佰元。】 |
| 四、非承作本專案之匯入匯款資金,所產生之手續費不在臨櫃匯入匯款手續費優惠範圍內。臨櫃匯入匯款手續費優惠舉例說明:本行客戶A先生欲承作本專案3萬美元,並於專案期間內由其他金融機構匯入1筆8萬美元,則扣除欲承作專案3萬美元(不計手續費),A先生仍需承擔剩餘5萬美元之匯入匯款手續費。計算公式:【(單筆匯入款總金額-可承作專案之金額)*本行外幣匯入匯款手續費率*美元對臺幣牌告匯兌。前述手續費依本行外匯存匯業務各項費用計收標準計收,最低收新臺幣貳佰元,最高收新臺幣捌佰元。】 |
| 五、本專案定存之存款利息亦將計入客戶年度利息收入,倘單筆存款利息給付總額達新臺幣(或等值新臺幣)2萬元(含)以上,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代為扣繳稅款及補充保費。 |
| 六、本專案定期存款中途解約即不適用本專案利率,中途解約利息計算方式如下,其餘利率及計息方式則依本行「帳戶往來暨相關服務總約定書」及外匯存款有關規定辦理:1.實際存款期間未滿一個月:不予計息。2.實際存款期間滿一個月(含)以上未滿三個月:依實際存款期間按承作時本行該幣別牌告定期存款一個月期年利率八折計算。3.辦理按月付息之定期存款中途解約,已給付存戶專案利息與應給付利息之差額將從解約之本金中扣除。 |
| 七、本專案承作外幣存款,客戶須承擔日後兌換為新臺幣或其他幣別時可能產生之匯兌風險,於承作專案時應審慎評估。 |
| 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帳戶往來暨相關服務總約定書」及外匯存款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本專案總額度有限,額滿即終止。本行保留核准、變更或提前終止本專案相關事項之權利,調整時將於本行網站公告,不另行以書面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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